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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知主导行为
认知活动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和受思维指挥的行为等。人脑接受外界信息,经过脑的加工处理,转换成心理活动,支配人的行为,这一过程就是认知过程。
认知主导行为就是人通过对事物的判断所采取的相应行动,这种认知和行动不一定百分百地正确,但是比未加思考或者凭感情或感觉就采取行动其结果的正确率应该高很多。正常人其认知活动应该占所有精神活动的主宰地位,因为一个人的前途、命运完全与其所作所为密切相关,勤劳、勇敢、善良、智慧都可以体现在行动上,一个人健康与否也与饮食习惯、脾气好坏有关,与运动习惯的有无也密切相关,所以以认知的结论主导行为极其重要。这种类型的人往往按照目的本位的原则做事,为了实现目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这些目的都是经过认真思考后决定的,为了实现这些目的,就要去做各种事情,在做事过程中不受情绪、感觉、环境、条件好坏的影响,即使吃苦、受累也能够克服困难,坚持积极行动。这样的人看起来生机勃勃,具有活力,常以社会性一面展示自己,也不容易患心理疾病。
二、情绪主导行为
情绪主导行为是以情绪、感觉的好坏主导自己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事的一种状态。这在低等动物比较多见,人类也可见,但是人进入成年以后这种状态逐渐减少。人在婴幼儿时期往往思想还不成熟,判断事物、做事往往不会经过深思熟虑,大多根据自己的情绪、感觉(如饥饿)的需要来决定是哭还是笑,是睡觉还是不睡觉。父母也会根据自己对孩子需要的判断,去理解和满足孩子的感情和各种需求。孩子逐渐长大了一些以后,好恶更明确了,比较容易凭喜好去做事,如喜欢吃或者讨厌吃什么,喜欢以什么方式与人相处,喜欢做什么事,这种情绪主导行为的状态很多情况下会一直持续。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到了成年以后,由于受到教育,以及遇到一些挫折得到教训等因素,人逐渐改善了一些情绪主导行为的情况,随着年龄的增长,认知主导行动(行为)逐渐增多,并逐渐占了主导地位。但是,很多正常人仍在一些特殊的方面或者特殊的情况下(比如生气、冲动、过于高兴、恋爱、悲伤、习惯行为时)会延续情绪主导行为的行动方式。比如男女两人一见钟情,只是第一次见面就陷入爱河,定下终身,这样情绪化的行动未必完全错误,也有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但是也有由于过于草率,导致终身遗憾的情况。这种情绪主导行为的行为方式直到老年仍保留下来,如喜欢抽多少烟就抽多少烟,想喝多少酒就喝多少酒,想发脾气就发脾气,喜欢某异性就去设法接近,不考虑这种行为会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人际关系、家庭、社会道德等。这种情绪主导行为的行为方式延续就是情绪本位。它更极端,很难改变,很可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工作生活,随后进一步影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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